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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控告詐欺~~可以幫幫我嗎(急)!!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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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我在前年有在雅虎買了一個1元起標的LV包包 最後我以1千5得標(我不確認是否為真品)最近 我把它放在露天拍賣我的標題同樣是"LV經典款真皮硬式手提電腦公事包"(並未說明是真品或是假貨 因我也不知道)最後以1千4 讓買家得標今天他寫信告知要我買一個真的給他 不然叫要告我詐欺如果寄給他 他也要告我違反商標法請問1.我該寄給他嗎 我已經把錢退到他的帳戶了2.如果寄給他 他鑑定出是假的 我該怎辦(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會有刑責嗎)3.他這樣算恐嚇取財嗎??最後我想把東西寄給他 也不要他的錢 ... 顯示更多 我在前年有在雅虎買了一個1元起標的LV包包 最後我以1千5得標(我不確認是否為真品) 最近 我把它放在露天拍賣 我的標題同樣是"LV經典款真皮硬式手提電腦公事包"(並未說明是真品或是假貨 因我也不知道) 最後以1千4 讓買家得標 今天他寫信告知 要我買一個真的給他 不然叫要告我詐欺 如果寄給他 他也要告我違反商標法 請問 1.我該寄給他嗎 我已經把錢退到他的帳戶了 2.如果寄給他 他鑑定出是假的 我該怎辦(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會有刑責嗎) 3.他這樣算恐嚇取財嗎?? 最後 我想把東西寄給他 也不要他的錢 這樣的方法是不是比較好呢??(表示我並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謝謝 更新: 針對魚的意見 非常感激 但是如果沒有完成網路上的交易行為 也同樣面臨有"詐欺罪"嗎 請法律專家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

最佳解答:

1.你並未取財;已經退款,並無不當得利之慮~表面上,詐欺難以成立。 2.但是實際拍賣內容是否有引導錯覺、致使對方標購,還得經由法官判決。(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所謂之詐術,並不以欺罔為限,即利用人之錯誤而使其為財物之交付,亦不得謂非詐欺。)但由於是未遂犯,可輕判或是不罰。 3.相關法條 第 355 條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 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27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 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 者,亦同。 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 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 用之。 第 26 條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第 25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4.所以除非他能舉證你手上物品真的仿冒品,否則你連未遂犯都不可能成立。物品當然就不需寄給他;否則除詐欺外,你還侵害智慧財產權...(都屬刑事罪) 5.他能告你嗎?能。以民法買賣契約你毀約~不過回到1.你並未取得利益(雖片面消滅契約)。曠費時日,你就讓他慢慢去告吧~ 6.別說你不知道那是假的。買不買精品的人都有基本通識(官司成不成立有時還真的靠這樣的常理推論為基礎),LV提包真品的二手精品店收購價格怎樣都不可能讓你1500得標(就算賣家再豪氣);拿去請二手專賣店估入遠比網拍價值高出數倍、數十倍。同樣的,你也可以這樣做~但你沒選擇這樣做,就是因為其實你很清楚這不是真品。現在你只是贏在尚未交貨。 所以現在怎做的方向你應該已經知道了。(我們不能公開教你怎樣去躲避,要靠你自己判斷;否則這裡就變成總是幫助錯誤的一方去規避風險和責任了) 7.如果他已經報警,你就詢問他報案三聯單是否取得、以確認他的下一步、和你的下一步。對於你片面毀約的部份,你也要斟酌該如何在到案說明時,選擇較有利、合理的內容來陳述。 8.以上,是就他真的拼到底去報警告你的情況來推斷;畢竟是有可能的~因為現代人報案可以說很果決、也很像習慣傳染---當然,很明顯的他也很可能就是想訛詐而已。他要你買真的給她,你可以不理會他、不回應他相關用詞;一旦你同意或是拒絕,就表示妳承認你原本打算賣假的給他。後果是什麼就很好推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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