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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可以讓郝龍斌如此配合建商賤踏市民與市民財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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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可以讓郝龍斌如此配合建商而賤踏市民與市民財產呢? 王家人在記者會上應公開質疑郝龍斌、郝市府: 你到底拿了建商多少好處? 或者,你到底收了建商多少政治獻金? 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可以讓郝龍斌、郝市府如此善待並配合建商,而如此賤踏市民與市民財產呢? 更新: 在明知道有爭議.法律有問題的情況下. 而且有那麼多人聲援王家的當下還是拆. 這就證明郝龍斌是站在財團的一方 . 這些黨國權貴就是吃定你台灣人. 老闆一聲令下.利用佔國會多數優勢的立委. 通過此種爛法+惡霸市長行逕和結匪欺民無異~ 更新 2: 回答者: talan 分類助人王第一名被雅虎... ( 實習生 5 級 按都更法王家是可以不被納入都更的. 建商一樣可以拿到建照. 更新 3: 馬市府積欠健保費400多億.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敗訴.從地院到高院. 最後連大法官釋憲都全輸了. 2009年還被監察院糾正.... 請問一下口口聲聲說要"依法行政"的馬郝兩人, 為何不要"依法行政"? 健保費還有大法官釋憲.文林苑爭議這麼大連最後一步釋憲都不做. 就急急忙忙拆了.居然還有版人出面讚聲!可見台灣民主法治觀念還在幼稚園! 台灣就是有這些兩套標準的人, 黨同伐異, 讓台灣越來越亂... 更新 4: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四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 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回答者003:憲法條文白紙黑字.是我瞎了還是您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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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用說:官商勾結版本!今拆王家!明拆你家!沒人權,憲法,5/20全民出動拆馬家! 我們台灣(全部人民)申辦TCG人民政府身份證!那也是民意!告美國接管台灣或給予台灣聯合國身分建國也較快!也是我們台灣人應該有的手段!Taiwan (all people) bid for the TCG People's Government ID that is public opinion! Report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take over Taiwan or give the identity of the founding of the United Nations is also faster! Our Taiwanese should be some means!我希望綠營也站出來!不要辜負608人!其實不止這些人員是牠馬機器做假票!這回`5/20全民上街就知道狗黨是否做假票了! 不要做中共臺灣區公民們!站出來大家一起建國臺 灣 這回5/20罷馬!請(608的) (反馬人士)一同上街罷馬!!法律上需三百萬人民!就夠資格罷免馬陰狗了嗎! 我相信選舉人數不止608人!讓馬陰狗漏氣牠機器做假票!5/20上街就知真章!牠馬做假票! (1)台聯黨主席黃昆輝表示5/20台聯黨將號召台灣 人民不分您我上街頭 對馬先生表達無限不滿及野 蠻無能 大家要共同呼籲參與 尋問 電話0223940230 0425288200或上網搜尋台聯就 有各地聯絡電話 (2)馬蛆長要我们做大陸人統一後人民房子馬上變 使用權50年後中共沒收 其他 4 人都說讚。另位網友說:Siumui Chhoa 論人權,哪到520才彰顯對阿扁有卡無公平,嘛便宜了加害者e氣燄,台灣國委員會歡迎鄉親有卡強勢e思想武裝 kap 戰鬥精神!堅決保衛咱e權力吧! ~0970-593-892~0970-523-018~(3))民政府已經合法在華盛頓DC註冊成功TCG民政 府他合法,給中央民政府電話桃園 03 355-5037,請 點進影片看何瑞元解說:http://www.youtube.com/watch?v=3ynmONox 9dY 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 2(b)之架構內,台灣自然 確定不歸屬中國 台灣在日本投降時點之地位是日本,然而,美國依 效力等同美國憲法之舊金山和平條約, 美國本身 是【日本台灣】之【主要佔領權國】之事實。美 國為法治國家,沒任何藉口違反「佔領不移轉主 權」之國際法則由於【蔣介石政權】在台灣是結 合【流亡】以遂行【代管】統治因此終結【中華 台北政權】之佔領及流亡,回復至舊金山和平條 約Article 2(b)之架構內,台灣自然確定不歸屬中 國PS清朝時(馬關條約)臺灣已割讓給日本520抗議 基層開會總動員 www.bignews.com.tw 台聯520上街頭 民進黨「一定會有所作為http://www.youtube.com/watch?v=3ynmO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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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1條法律規定? 見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 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 簡言之,本條規定: 實施者(指建商)公告、通知,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 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指建商)得代為或請求主管機關代為之, 而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限期六個月。 2012-04-10 13:27:03 補充: 版主說〝按照目前都市更新相關法歸.王家是不必納入都更的〞? 這話是錯的! 因為王家的建物是未領有建築執照的建物, 依法地號801、803這兩筆土地都屬「未建築用地」, 並不屬於都更條例第十二條所規定的各款: 一、依法保存之古蹟及聚落。 二、經協議保留,並經主管機關核准且登記有案之宗祠、寺廟、教堂。 三、經政府代管或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者。 四、經法院囑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者。 五、祭祀公業土地。但超過三分之一派下員反對參加都市更新時,應予計算。 而王家那沒建照的房子,法律上不被視為既成建物, 所座落的兩號土地,便成了未建築用地,可劃入都更。 2012-04-10 13:48:33 補充: 在法盲式濫罵之餘,請騰出幾秒鐘想想, 若人人都這麼保留祖屋,都市還能更新嗎? 再擴大點想,那個重大建設不必徵收土地或拆建物? 若人人都這麼保留產權,重大建設還能做嗎? 有誰不知道私利與公益是相衝突的? 一旦衝突發生了,卻無限上綱成政治化批鬥, 敢問是替王家抱屈,還是充當黨的打手? 如果你自認是替王家抱屈, 那我可以告訴你.... 王家那七、八千萬,優先承購的坪數或許不比祖居大, 但是他那兩號土地價值必會因為都更案而水漲船高! 現在他可能埋怨北市府與樂揚,但他的子子孫孫將來可能會感激北市府與樂揚。 2012-04-10 14:17:32 補充: 還有,王家的兩號土地是袋地, 依北市都更自治條例,袋地須劃入都更計劃。 雖說都更計劃由建商所提出,主管機關是審議的角色, 若建商逕自將很麻煩的王家地域給排除在外,於法不符,主管機關不會核准。 若主管機關核准這種都更案的話,對處於袋地的王家可能更加不利。|||||問: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可以讓郝龍斌如此配合建商賤踏市民與市民財產呢 答: 因為法律如此規定,而且法院也宣判王家敗訴,所有法律行政程序皆已走完,這案子拖了兩年,其他95%同意都更的住戶也無家可歸兩年,政府如果不處理不執行就是政府無能,瀆職喔|||||意見者: 真實看人生 ( 初學者 3 級 ) 想抹黑也要打草稿.不要人家亂丟錯誤資訊你就照單全收. 當初核四總預算也才1700億.何來的損失好幾千億? 停建核四可以省幾千億.民進黨想讓核四停建沒有成功. 因為核四不僅不安全也非必要. 國民黨不但堅持非蓋不可還追加預算. 簡直是文林苑的翻版"一切為利益" 2012-04-02 09:36:38 補充: 意見者: no nickname ( 實習生 5 級 法律如此規定??哪1條法律規定王家非拆不可?? 按照目前都市更新相關法歸.王家是不必納入都更的. 更不要說王家根本不願意.強制拆除違反憲法.|||||理由就是 用a爭議來偷渡b爭議跟c 爭議 最後執政 要撈要... 一次撈四種 有一種出問題當煙霧蛋 另三個就可以順利賺翻啦 穩賺不賠 把新聞版面鎖在馬市府 中油台電就可以順利漲三塊 還有就可以跟大陸順利討論把台灣給瓜分掉 還有瘦肉精 就這樣巧巧的快通過去|||||從前有個扁市長,強行毀掉一整個眷村,只為了蓋一座公園,讓公園周邊的地主,建商,大樓從貧民區瞬間升值為高級住宅區,豪宅一棟一棟的蓋...這可是政績呢.. 咱是好奇,標準到底是什麼??....這是個案??還是通案??...是某些人才可以,還是全部的人都一樣?? 難道,不管發生在台灣的任何角落,都會有同等的關心,同樣的聲援??...還是只有認識民代的人才有資格大聲...那不認識民代的人呢??...還是和民代站在對立面的人呢??... 惡法和惡勢力,本質上有何差別!!!.....對於沒有聲音的人們,其實是一樣的惡..|||||當初軍頭老爸ㄉ拉法葉弊案幹ㄉ轟轟烈烈~尹清楓上校是怎麼死ㄉ至今還是一ㄍ迷..... 有樣學樣或許是遺傳ㄉ.... 花博ㄉ空心菜~新生高架橋弊案....族繁不及備載~ 唉!!師大夜市搞ㄉ亂七八糟~朝令夕改.... 當日ㄉ模範攤商今天變成ㄌ過街鼠.... 臺北市政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臺北市政府不顧「文林苑都更案」既存的重大爭議,堅持拆除居民住宅、強迫遷移,臺北市已不再是以市民為尊、保護弱勢的城市。 到底有什麼天大的理由可以讓郝龍斌如此配合建商賤踏市民與市民財產呢?? 這是最典型ㄉ官商勾結~難道板大大看不出來嗎??? 2012-03-31 23:03:44 補充: 樓上002~如果是拆你家~你會這樣說嗎?? 要拆也要先徵求同意~像這樣蠻幹...比土匪還不如.... 2012-03-31 23:04:52 補充: 更正~是樓上ㄉ003才對..|||||都更法實施10餘年。 都更法的精義就是規範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政治,完成都市更新。 郝政府依據都更法拆文林苑案的王家,有民眾一直強調都更法違憲,指責郝拆的不合法? 請舉證違憲的說法依據,大法官何年何日有釋憲說都更法是違憲? 請不要自己當大法官在亂發佈釋憲,胡說八道。 台灣如果沒有都更法,城鄉發展更新,將停滯不前。非國家人民之福。少數社區人民應識大體,捐棄少數意見,配合多數意願,完成社區更新才對。 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如果少數人堅持個人利益不放手。不尊重法律。 都市計劃也不必實施了,公共設施,公眾利益通通枉顧。大家再回到比拳頭時代拼輸贏。|||||不止是建商利益,還有郝背後所獲得更大私利!私利!私利!更大私利! 郝龍斌家是否也可如王家用都更名義把它拆了 可見軍頭之子郝為了政治私利視人民財產如糞土 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呢 擺明只是隔壁一個改建案 硬要弄成都更案 市府連同建商拆人房子 還派了近千名警力幫忙拆房子 惡法不改永吉都更案小命難保 怪怪 我懷疑這裏頭官商勾結非常嚴重 要不然警察何時開始變成建商打手? 領人民薪水警察變不是抓壞人保護好人? 乾領薪水怕死放任銀行搶匪逍遙法外不去抓? 對付手無寸鐵人民頭家卻毫不手軟有一套! 只要是郝龍斌所帶領手下人民保母就都會變壞? 看看貪黨詐騙集團執政下專欺壓善良人民 台灣還有公平正義還有法律嗎?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這些人死後肯定下18層地獄|||||民進黨鴨霸 , 亂搞 , 貿然停建核四 , 讓台灣損失好幾千億 , 民進黨人應該切腹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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